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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04:30:44
日報

競委會向小商戶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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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向小商戶開刀?

競委會向小商戶開刀?

近日在電視或港鐵站內,都可見競委會的大型廣告,以街市水果店為例,提醒商戶不應討論定價,以免違反《競爭條例》。然而,在大埔火災引起公眾質疑大廈維修工程公司可能涉及圍標之際,這類廣告難免令人感到不安——彷彿競委會已無力應付「大鱷」,唯有向小商戶開刀。若這真是競委會未來的工作方向,恐怕將對香港的營商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以廣告中的小販為例,即使同一街市的所有檔口互通價格,他們就能避開競爭而謀取暴利嗎?事實上,這些小商販不僅要面對大型超市集團的競爭,還要應對不同街市之間的選擇。香港街市眾多,若某街市價格偏高,顧客自然會流向其他街市。就如我父母經常分享,他們清楚知道哪個街市的哪種食材又平又靚。更何況現在有大型電商平台提供買餸服務,即使偏遠街市的優質食材,也能直送家中。

水果市場根本不乏競爭,若真要打擊合謀定價,更應針對大型超市集團。它們才有足夠規模以低價掠奪市場,普通水果攤販根本缺乏議價能力。當小商販在市場中被擠壓,難道算是公平競爭嗎?此外,大企業有資源聘請專業法律團隊,懂得如何避免觸犯競爭法;相反,小商人既無資源也難以理解法律條文,競爭法反而加劇市場不公平競爭。

而且競爭不僅體現於價格,還包括產品與服務質量、品牌價值、購物體驗、售後服務等多方面因素。即使價格相同,消費者仍可能基於品牌偏好而作出選擇,甚至願意為更高價的產品買單。因此,僅憑互通價格就斷言市場缺乏競爭,實屬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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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競委會希望維持香港良好的營商環境,競爭法更應針對那些在龐大市場中形成寡頭壟斷的行業,而非將重心放在資源有限的小商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