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須在簡樸房登記期內交代單位去向。(資料圖片)
政府就「簡樸房」規管邁出重要一步,相關登記制度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開始。根據安排,登記期為期1年,在限期屆滿前,現有劏房業主必須清楚交代去向:是選擇繼續經營並進行登記及日後認證,抑或停止出租,把單位還原原有間隔,或改以其他合法方式出租。換言之,今次登記並非純粹行政程序,而是逼使業主重新審視其物業的經營模式。
那麼,哪些單位需要登記?根據條例,大致可歸納為兩個原則。第一,單位的實際間隔與屋宇署原本核准圖則不同,並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單位;第二,該等分間單位是以兩份或以上租約,分別、獨立出租。簡單而言,只要單位曾經改動間隔,分成多個單位,並以多於一份租約出租,便屬於需要登記及日後申請簡樸房認證的範圍。若未有完成認證而繼續出租,便屬違法。
市場存在容易被忽略盲點。例如業主把單位出租學生合租,是否需要登記?關鍵仍然回到上述兩個原則。首先,要看有沒有改動原有間隔。早前有報道,沙田某屋苑業主把原本三房單位改成五房,這情況已符合第一個原則;接著要看第二個原則——出租方式。如果該五房是以多於一份租約分別出租,便需要登記。相反,若只是以一份租約出租整個物業,又或只出租其中一個分間房間,其餘自用,則一般不納入規管。
簡樸房認證並非易事,涉及多項建築、安全及面積等標準,亦須委聘認可專業人士作核證,存在一定門檻及成本。同時,成功認證的單位,亦會受《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的租務管制,在租金加幅及租期方面受到限制。業主在1年登記期限內,實在有需要仔細計算成本與回報,審慎規劃,衡量是否值得走上認證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