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也是只有鄉試、會試、殿試等,來作選拔人才,政府只管定標準,管理考試,不用管教學。(資料圖片)
西方有三權分立,孫中山則睿智地提出了「五權分立」,即多出了監察權和考試權。監察權概念容易明白,只不過監察行政機關的權力落在司法和立法部門,並不用另設獨立部門,如此而已。
考試權就有點超出常人想像範圍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八十三條,指出:「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換言之,這其實是把公務員的銓敘權另設一個獨立機構。但我之所以寫本文,是對第八十五條和第八十六條感到興趣,它們分別是「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並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為甚麼我會對考試權有如此大的興趣呢?因為,在今時今日,以至於未來,絕大部分人的絕大部分知識,都不是在學校習得,而是經由自學,以前是看書,現在則是網上,所獲得的。
那麼,在未來,學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或者說,小學和初中是必要的,但高中和大學,甚至是研究院,還有存在的必要嗎?畢竟,網上幾乎每一學科,都有清楚的視頻教學,我們只要付錢,可以經由zoom,由專人教授知識,根本不用上下學的舟車勞動,浪費時間。
有一個很熟悉教育也很聰明的朋友,和我閒聊時,直接指出:其實政府根本不用提供高等學校,只須管理考試,就已足夠。這就如會計師資格,只要考滿15張試卷合格,就能獲取資格,以前香港的HKCEE、現在的DSE,現在美國的SAT/ACT,IELTS,英國的 A-level,中國的高考等等。既然中學可以一試定生死,為甚麼不可以用考試來代替大學?
在中國古代,也是只有鄉試、會試、殿試等,來作選拔人才,政府只管定標準,管理考試,不用管教學。
不過,這作法固然更有效率和更適合未來,但卻動了太多人的飯碗,不可能實行,我的朋友自然也不敢公開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