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強拍門檻未有如期加快私人市場的重建步伐。(中通社)
近日市場上有文章指出,放寬強制拍賣(強拍)門檻未有如期加快私人市場的重建步伐,並歸咎其中一個原因是土地審裁處批出強拍令時,往往依據兩三年前申請時的估值來定出較低底價。針對相關觀點,本人想從測量師的角度作出澄清。
在發展商提出強拍申請時,確實需要向土地審裁處提交估值報告。該報告最主要的用途,是在於證明申請當刻該地段內各單位的現時市值比例,至於最終的拍賣底價,通常會在約兩年後進行審訊時,根據當時最新的市場狀況再作決定。雖然拍賣底價並非直接以兩三年前申請時的估值來釐定,但地段上單位的現值確實會隨着時間與市況轉變而有所不同,特別是當申請強拍的樓宇同時牽涉住宅及地舖時,這種價值變化會非常明顯及重要。
單位現有價值的比例,直接決定了日後強拍成功後,各單位業主按比例所能分攤到的拍賣金額。在過往市況,商舖物業的價值往往比樓上住宅高出數倍;但隨著近年整體經濟環境轉變,舖位價值的跌幅遠高於樓上住宅項目,導致舖位業主按比例分攤出來的金額出現大幅縮水。而發展商大多是靠集齊樓上住宅的業權分數來達到申請強拍的門檻。如果在申請期間,住宅與舖位的現有價值比例出現大幅改變,甚至嚴重偏離最初的財務估算,對發展商而言,繼續進行強拍可能已不符合商業效益,或寧願選擇流拍,這才是導致部分強拍重建項目流拍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