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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6-05-17 06:00:00

南生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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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黑臉琵鷺。(資料圖片)

圖為黑臉琵鷺。(資料圖片)

「在熙來攘往的元朗區附近,有一片令人心曠神怡的綠洲——南生圍。這裡被錦田河及山貝河包圍著,景色迷人,不僅是觀鳥和野餐的好去處,還是攝影寫真及電影的取景勝地。」旅遊發展局網站這樣介紹南生圍,其他一併被介紹景點還有菱角山、坪愉徑及蒲台島等等。但有關南生圍的介紹,在7月8日後或出現逆轉,將成「在熙來攘往的元朗區附近,將興建26幢分層住宅及140幢洋房,涉及住宅樓面330萬方呎,單位數目達到2,531伙……」 關於南生圍,除香港濕地及黑臉琵鷺外,較為深刻印象要數電影《導火線》最後一幕,有否想過這變成一幢幢豪宅?擾攘逾20年的南生圍建屋風波再起波瀾,擁有地皮的傅老榕家族與恒基地產(012)一直有意發展元朗南生圍項目,將南生圍及甩洲共178.7公頃地盤發展住宅。

雖然項目申請明言包括濕地改善區、自然保護區、休憩用地、遊客中心及社會福利設施等,但有關申請不獲批准。傅氏家族與恒地要求覆核申請,城規會就有關項目(A/YL-NSW/242)進行公眾諮詢,有關諮詢期將在本周五(20日)截止(是否發聲視乎大家對南生圍、對濕地有多重視)。

新界東北馬屎埔的收地,有傳媒形容為地主與「租霸」間的糾紛,究竟是「租霸」與地主間矛盾還是佃農與霸權間分歧?大家可以以John Stuart Mill的《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為基礎。他認為土地有別於其他可藉努力獲取的資產(如掘黃金及掘鑽石等),土地早在人類出現時已出現。英國土地法為彰顯「透過努力獲取資產」這精神,允許所謂逆權侵佔,即當業權人沒有善用土地時,容許非業權人藉長期耕耘(或定居)向法庭申請成正式業主。若不是這條例,地產商才不會用鐵網將土地圍著兼請人看守。若大家明白逆權侵佔背後涉及法律精神,不會支持那些不斷囤地的官員(陳茂波家族曾被揭發囤地自肥)及發展商。《香港01》報道指截至去年,恒地、新鴻基地產(016)、新世界發展(017)及長實地產(1113)所擁農地面積分別是4,500萬、3,000萬、1,825萬及1,340萬方呎,共等於1,066個大球場草地。如城規會通過項目覆核申請,允許傅氏家族及恒地合作建樓,未知樓盤名會否變「南生圍.城」,該樓盤名稱令我想起「城裡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進去。」發展商囤積農地後讓土地曬太陽,但希望參與漁護署「農地復耕計劃」市民平均輪候時間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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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C數碼電台財經台副總監,與其濫用資深傳媒人,叫財經記者就夠。逢周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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