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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7-02-06 06:00:00

同股不同權點解要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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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左)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資料圖片)

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左)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資料圖片)

過年前邊緣回望,新正頭展望將來。實話實說,香港要發展創新科技我沒有太大意見。但溫馨提示,「人類歷史從來沒有見過成功的工業轉型需要政府插手」是師父教落的。我說過的,沒有每年數以千億元計的IPO(新股上市),我們甚麼金融中心都不是。


還有,經濟不是砌拼圖逐個板塊加起來的,經濟是像砌積木一樣,某些關鍵支柱可以牽一髮動全身。認為香港佔中國GDP比例小,因此不被重視,淺見也。凱恩斯的名著《和平的經濟後果》有句老話:the best way to destroy the capitalist system [is] to debauch the currency。貨幣發行佔GDP幾多個百分點?一個肖建華被坐洗頭艇的傳聞,已足以令中環至中南海人心惶惶。是的,任你再討厭金融業的銅臭,金融發展對香港的舉足輕重是不容易被誇大的。


我應該是唯一大力批評去年上市監管諮詢做得馬虎的經濟學者。最近港交所(388)發表今年工作計劃展望,當中包括創業板檢討、引入新板及同股不同權架構等議題,並宣布將以綜合形式推出市場諮詢。


有傳媒把港交所的大動作解讀為「上市改革諮詢或推倒重來」,真有其事的話,我是有資格來個「成功爭取」的。據報道,比我更有資格「成功爭取」的金融服務界選委票王詹劍崙支持引入新板,亦表示「拆件諮詢只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歡迎港交所重啟上市改革諮詢。正如想重啟政改,重建持份者之間的互信是有必要的。另一邊廂,有學術背景的財金官員陳家強今次亦開腔撐新板。至於我,其實早在三年多前已這樣公開質疑過「一股一票」原則的迷思:「一人一票或同股同權從來不是唯一監督管理層的方法。雙重股權結構(即AB股方式),於上世紀20年代在美國一直是容許的,經歷大蕭條後,除了極少數的例外,紐約交易所(NYSE)到了1940年才開始奉行一股一票的原則;但在80年代的合併收購浪潮壓力下,紐交所再次容許雙重股權結構,自始以AB股方式集資的公司,除了可透過納斯達克,還多了紐交所這個選擇。」今次港交所建議引入新板,便是希望藉此為「同股不同權」開路,以較有彈性的上市和投資者門檻迎接新科技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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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以綜合形式推出市場諮詢有其好處,因此我更不得不問,檢討創業板時,為何不能討論在創業板引入「同股不同權」?原則上,我不反對設新板,但紐交所的經驗證明,不用開新板也能成事。既然創業板的全配售、門檻、甚至轉板機制都要檢討,為何「同股同權」不可呢?毌忘初衷,在科網股熱潮下推出的創業板本來就是以新興科技企業為重要組成部分的。我期待下次諮詢,港交所向市場解釋引入新板的好處時,能夠做到「實證為本」。  

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及資訊經濟計劃附屬學者
http://www.facebook.com/economic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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