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制裁中興通訊(763),美國商務部長羅斯曾指,(中興)在當初被逮着時說謊,在緩刑時也說謊,在接受觀察期間又說謊。可見我們這些國企獨特「文化」,如何根深蒂固。這年頭的中國人或錢太多了,自覺可話事,對法治觀念不只模糊,更是無視,養著一大幫所謂法律專家,目的是讓他們告訴你可怎樣走法律罅,在中國或續吃得開,反正中國有中國的規矩。但跟著國策「走出去」,在人家地方辦事,必須遵守別人法律,總不能每次出事都是別人不公平對待吧,像這次人贓並獲給逮個正著,公諸於世,走出國際變「醜出國際」,看來這次唯有續認罪悔過,續繳交罰款謀求和解。可憐買了它股票的因所託非人,相信也要進入「休克狀態」。國資委研究中心上周五發表關於中興報告,狠批中興「把國內的無誠信帶到了國外」,大義凜然,一語道破國內不良企業的虛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