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梁頌恆和游蕙禎之後,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這4位立法會議員再被DQ,觀察者們均嚇了一跳,因為在這之前的主流判斷,只是認為劉、姚兩人勢危,梁、羅則可保無事,想不到法官居然從嚴,令人大跌眼鏡。
如果只是DQ兩人,相等於設了底線,比梁、羅温和的其他宣誓,必然可以過關。然而,如今4人齊DQ,即是說,底線何在,尚未知曉,因此,張超雄、邵家臻、尹兆堅、林卓廷、黃碧雲、鄺俊宇、朱凱廸和陳志全這8位議員會否再被DQ,也實在是未知之數。
很多人擔心,政府會乘著立法會真空,強行通過廿三條,但這其實是沒可能的。事實是,政府如要通過廿三條,只需簡單半數便可以,2003年叛變的自由黨,一方面已分裂出愛國愛港的經民聯,另一方面,在田北俊退下之後,已經完全投誠,政府要想通過廿三條,甚麼時候通過也可以,根本用不著等到DQ。
現時的客觀形勢,政府是一片大好,不是小好,特首林鄭月娥民望高企,應該全力拼民生,不談政治,以免落入對方攻擊的口實。如果乘著6名議員被DQ,乘機偷襲,反而讓反對派有了藉口,去發動群眾運動,就弄巧反拙了。
說到底,政府為甚麼要通過廿三條呢?現在已經證明了,利用現時的法律,已經足夠把大量反對派的頭臉人物拉進牢裏,佔中的檢控正方興未艾,每月都有人坐牢,據估計,最高可能有數以百計的涉案者,將被檢控入罪。
有專家向我解說過:「其實港英政府遺留下來的法律,遠比廿三條更為凶殘,只爭在政府拿不拿出來用而已。」查實2003年廿三條的初稿,的確威力甚大,可是因「七一」50萬人大遊行之後,在7月5日所作出的3項讓步之後,威力遠遜,相信今日你叫中央政府去推,它也未必願意,所以,正如我一直所言,中央已不急於過廿三條,林鄭自然也更不想自找麻煩。
這幾年來,五毛黨無論從量從質兩方面,均有了長足進展,建制在網上輿論方面,也逐漸有了反制本來由反對派主導的力量,所以政府也已沒有箝制輿論的必要。
結論是:第一,廿三條不會過,第二,林鄭政府也樂得大方……已經贏了,何不扮有風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