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財經
2016-05-26 06:55:00

業權如何影響實用面積

分享:

現時物業市場上,流行將較大面積的單位(商場、工廠及住宅)分割出售/出租。不過分割後,所有單位的實用面積總和,可能會較未分割前的原有實用面積減少。原因是在分割單位時,必須要預留部分樓面作公共走廊用途。

根據香港測量師學會的《量度作業守則》的定義,樓宇的實用面積並不包括大廈的公共地方,例如走廊、升降機及樓梯等。因此上述的「劏房」行為,便會令本來被納入實用面積的部分變成公用地方。

新界村屋方面,若是由單一業主擁有及未分契的村屋,其屋內的樓梯因屬內部私人享用;因此,此部分自然會被納入為實用面積內。

但是,若業主將村屋分層出售/出租,則該樓梯部分便變為公用地方,每層的實用面積就會相應減少。

曾有買家購入1幢原先設計為3個獨立分層單位的村屋作自用,並將原先的公用樓梯及3個獨立單位合併,並改裝為一個3層的複式獨立屋。

但在交易過程中,因出現了法律問題令成交告吹,原業主要向買家追討佔用物業期間的租金損失作賠償。但在估值時,雙方就物業應被視作為3個分層村屋單位,還是一幢3層高複式獨立屋,將會出現爭議。

作者為永利行測量師有限公司董事

Ad Block Ad Block
留言專區
Ad Block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