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上市公司需獲監管機構批准,才可披露國家機密文件。圖為中證監主席郭樹清。
早前筆者到河南洛陽,行程中,回憶起去年9月洛陽一件案件,本港傳媒討論不多,惟內地網上卻曾成輿論焦點。河南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兩年多前於其家中地下室,自行開挖地窖,誘騙6名歌舞廳女子到該處,長期禁錮性虐,最終兩名受害人不幸死亡。兇徒更任由屍體放置於地窖內達一年之久,迫使其他受害人與之共寢。事件駭人變態至極,讓人心寒。但輿論焦點卻非案件本身。當這名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變嫌疑犯被警方逮捕後,不難想像有記者調查跟進採訪報道,但負責報道的《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在洛陽的酒店內遭「相關人員」盤問,並指控發布案件資料,侵犯「國家機密」。因 「國家機密」四個大字,成網上討論熱門焦點。
「性奴案,究竟屬國家哪個部門的甚麼機密?」難道有人看得太多電影,幻想以為兇徒捉的全是外國特務,逼供時錯手殺人?一件清楚不過的刑事案件根本無關國家政治、經濟、公共事務。以「國家機密」為藉口盤問記者,唯一合理解釋,就是有人認為此事會損害當地官方形象,要以機密為由,禁止記者揭傷疤。「國家機密」只是擋箭牌。
以往內地連副部長分工、縣長簡歷等也是「國家機密」。最終自然有不少有心人以「國家機密」作擋箭牌,把「所有不想被人發現的醜聞」,與「真正需要保密的重要資料」,一同包在「國家機密」的盒子內,長期禁錮,叫外界無法得知。他們只把玩內地《國家機密保護法》,連保密法也當成自己的性奴僕。
有見及此,內地進行不少修訂,以圖擴大民間透明度。今年起,以往屬「國家機密」之列的三公消費,即財政撥款支出安排之出國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及公務接待費,全都可在網上查閱。涉及境外上市、民間投資者權益的部分,有關國家機密資料披露,亦於09年有所改動。當年,中證監指,境外上市公司如有需要向上市當地監管機構提供或公開披露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為防泄露國家機密,須得到內地監管機關批准才能披露。雖然資料披露權仍由內地官方決定,但算為外界提供一個窗口,為資料「是否可披露」定下明確界線。
所以,當本港證監會要求安永交出有關09年標準水務上市時之審計工作底稿及相關文件,而安永以「在中國法例下可能屬於國家機密」為由拒絕時,證監會所做第一件事,是先向內地中證監求助。得到了內地相關部門也同意,要求安永交出有關紀錄,安永內地合營夥伴安永華明仍繼續拒絕合作,證監會才與之對簿公堂。你說,「國家機密」四個字,這次還擋得了這枝箭?
作者為致富證券資產管理部董事,證監會持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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