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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出版:2013-Jan-07 06:55
更新:2013-Jan-07 06:55

如何加快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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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樓價高企,令社會怪現象不斷,發水有理,僭建無罪,換來一班公務員及專業人士「活受靶」,看看前政務司長唐英年,其不滿特首梁振英家中同樣有「僭建」是可理解的,但他質疑屋宇署持雙重標準執法,就如同我們每天在街上看到那些亂拋垃圾或亂過馬路的市民,當被執法人員捉到「違法」後,「發飆」鬧政府:「其他人不也是一樣,為甚麼只捉我、只罰我?」

他的言論傷害了公務員的中立性及專業性,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是否要為全港公務員說說話;否則,長此下去,哪有公務員敢處理涉及「高官或前高官」的問題個案?

香港面對「住屋問題」非一時三刻可解決,政府連推兩辣招,只能短期壓抑「需求」,但長遠增加土地供應問題,仍要小心處理。

因有部分發展商在買地後,遲遲不動工,就算動工,物業落成亦不發售;或與買家簽定延長入伙期的文件等;如此,市場供應仍取決於發展商手上。

政府明明是最大的土地供應商,早在03年曾為穩定樓市,延長建築期1年,令9個發展商,涉及17個項目、約7,100個單位受惠;反過來,今天政府需加快樓宇供應,為何不縮短建築期限,而非發展商所鼓吹,要求加長預售樓花期,不是更有效增加「現樓」供應嗎?

此外,政府手上持有多幅「鐵路」優質地皮,足以影響市場供應,現時每每因為地皮面積過大,投資總額過高,令項目被大發展商及財團所壟斷,地皮流標情況時有發生;若將地皮拆細,可引入更多參與者,亦可達至每年供應量,若政府擔心因涉及複雜的鐵路「地基工程」,可考慮先透過「市場招標」,批出相關工程,之後才再批出上蓋物業的發展權;如此,對鐵路安全一樣有保證。

作者為本報地產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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