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經在此欄提過,愈來愈多香港年輕人追求泰國或東南亞一帶的養鬼術,人稱為「古曼」以及「碌葛」。「古曼」是指經由和尚或其他師傅,加入人骨、頭髮、指甲及屍油等,製作而成的金童子,如經高僧大得受正統的洗禮,他們不但不會害人,更會為其主人趨吉避凶;「碌葛」相對較邪門,因它是件人胎乾屍,寃氣重,師傅可利用他們的怨念施法,為供養者達到某些不道德的欲望。
早前便有一名警員因在其網站上公然販賣「碌葛」,終被以「輸入人類屍體」的罪名而拘捕,正所謂有市場便有供應,要不是這類東西愈見受歡迎,也不會有人鋌而走險,據知,近年強國人亦成為了他們的主要客戶,泰國佛店在內地其門如市。
雖然一般泰國人對養鬼術早已接受,但礙於有某些師傅以不法或殘酷手段獲取人胎,故泰國政府已立法規管,一律不再准許製練「碌葛」,如被發現會作拘捕。回想起多年前,筆者跟隨一電視台到台灣拍攝靈異節目,當中有位師傅供養了十多件這類「碌葛」,他請我們將那乾屍放在手掌中,第一次接觸這些東西的確有點緊張,然後他唸唸有辭地作法,有攝製隊人員竟感到它跳動,但礙於筆者是個零感應人士,甚麼感覺也沒有。
筆者對人養鬼採取中立態度,當然,如果屬「碌葛」型的便不加以鼓勵,本應一買一賣只是商業行為,但因飼養鬼仔並不如買一件貨物回家那樣簡單,相信這法門的話,便要以對待真人般看待,但亦如網上論壇所講,如鬼仔法力高強的話,又怎會使得那警員被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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