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很多年後,真的有那樣一個美麗新世界,Aaron Swartz的名字定當會在下一代的歷史書與漫畫裡,跟其他無數的自由鬥士們被永遠記著。
我跟所有有幸成長於發達國家的80後一樣,都透過互聯網認知這個世界、建立自己的人生座標,學習所有在課堂上學不到的一切。Swartz與我生於同年;那麼年輕、聰明而且勇敢。他是個IT神童,十多歲已經是嶄露頭角的程式設計員。這樣的才華,大抵可以讓他賺大錢,他卻以推動網絡資訊自由為志業,為知識共享、免於私有而鬥爭。也是這樣的抗爭令他招來美國司法機關的針對性檢控:前年七月,Swartz透過麻省理工學院的網站入侵學術期刊資料庫「JSTOR」,下載過百萬份僅供收費閱覽的論文。不論是「JSTOR」和涉案的MIT皆無意起訴他,偏偏是聯邦檢察當局越俎代庖,控以最高可監禁超過30年的十多條罪名,是故他自縊身亡後其家屬既譴責當局「殺一儆百」的司法恐嚇,也批評貴為世界高等學府的MIT的冷漠,而他被控的罪名,根本「沒有任何受害者」。
孤立來看,也許有人覺得,不論你以甚麼名堂行事,刑責若是後果,便得承擔。這話沒錯,然而,法律為誰的利益而寫?放諸世界,都肯定不是你和我,即使是民主國家如美國亦然。所謂知識產權,來到1比99的現實世界,往往都不是為了保障知識生產,而是為了獨贏大市。資訊自由對推動時代進步的重要性,更加不在話下。先輩們能見證,人類數百年來的文明演變與智慧累積,若不是依賴浩瀚的交流與分享,根本不能發生。Swartz早在08年寫下的「游擊宣言」,清楚把21世紀最大的荒謬道明,還敬告網民:「遵循不公的法律就是不義」。死者已矣,無論如何,我們相信:他不悔。並且感激。
周四、五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