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財神,敲門「喀喀喀」。我小時候在農曆新年除了「逗利是」,也會「賣財神」賺錢。在70、80年代,這可是一門火得不行的生意。在公共屋邨的範圍,街童團隊分工,以分地盤形式「洗樓」,邊喊邊賣︰「財神到,接財神、財神到......」。我除了賣過給人,也曾賣給靈。老大媽及小女孩靈,也是我的顧客。前者收了「利是」;後者卻先消失如風。這趟買賣,沒賺到分毫,賣得詭異。
年齡在30中年以後,也有曾賣過或接過財神。小孩於新年圖賺點零花錢,所以願意辛苦出來作生意。一般在新年前,孩子團先議好分工,某幢公屋或某樓層各有安排。物資包括紅紙及黑色水筆。找個巧手,剪出批量小塊;找個好文筆,每張上書財神二字(以往曾見過用毛筆的,不過我們字醜,藏拙)。然後,各人配備若干,在年廿六至三十各自行動(在於學校放假)。最後,比本領大,比賣得快。我當年8歲,年齡不是最大,但因平素於童黨中愛發號施令,所以掙得權來優先分配工作。在同工中,我給自己安排了離家最近的樓。除了可早點回家外,根據我往年經驗,邨民比較「鬆手」。當天乃年廿八,適逢周六,心裡充滿信心,估計今天收入可達「紅衫魚」。但當我從18樓一直往下掃,卻愈發心寒。不知道是否大家也出門辦年貨,還是摳門而拒絕開門,敲了十多家,竟然只有一家開門「發市」。(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