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宣布每個區議會將獲一億元主催「亮點」工程。我不知道這些工程有多亮,我只擔心香港在未來數年會有十八億元的政績工程。
一億元可以做甚麼?以現時的工程費用,不可能興建有意思的設施如社區圖書館,於是幾個區議會都建議找某些地點建「文化廣場」,如九龍城區議會想在牛棚藝術村後面的空地建廣場。推動文化在那裡都可以,牛棚內就有戶外空間,為何需要新的廣場?它與牛棚之間有甚麼關係?誰來設計?有甚麼文化活動非要「廣場」不可?我想像的是,廣場會有俗氣的標誌,亮點工程開幕時有亮燈儀式,議員的名字可刻在入口的牌匾「名留青史」。
在我當灣仔區議員的年代,議會資源很少,經常性開支全年不到一千萬元,小工程撥款也不超過一千萬元,否則就需要立法會審批。資源的局限造就了山頭主義和「分餅仔」遊戲,無論是辦活動還是建避雨亭,都以「平均」主義分配。曾聽一位區議會主席訴苦說,為了滿足不同議員,不能只辦一個大型中秋晚會,要遷就每個小選區各自辦小型中秋晚會。
當各區擁有一億元後,山頭主義會更厲害,而社區問題卻不會好轉。有些時候,金錢真不是萬能,錢由議會掌握,政治操作影響決策,一億元與有效回應區內問題可能並無直接關係。例如,若區內有找不到工作的輟學青年,或有嚴重的剩食和廚餘問題,或社區老化,但健康的長者都有能力繼續貢獻社會,十八個區議會能否善用那一億元,與社會創業者合作,推動創新點子,回應社區需要?
在英國的社區,地方議會以中介角色推動公民參與,為弱勢群體賦權和提供機會。例如有社會創業者發起「社區廚房」,連結青年義工、收集區內廚餘為弱勢群體做飯。這些事情香港都能做,問題是沒有牌匾,沒有掌聲,議會是否願意。
區議會選舉在三年後舉行,特首口中的「地區機遇、地區掌握」將變成「地區資源、地區爭奪」。一億元貌似平均,但對基層人口密集的社區如黃大仙及深水埗而言,可能只是多一個廣場而已。我同意加強地區行政,但是要由擴大權力,整合政策著手,而不是派錢。 作者為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