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單親家庭慘劇、一個歲半嬰兒的性命、一段老差骨跟嬰兒九歲哥哥的對話,確實令聞者心酸!悲劇重演又重演,奈何每次都是在悲劇發生後,官員才會走出來,「介紹」政府有何善後工作、有何協助安排……後知後覺彷彿成了政府各部門的策略!
在這宗悲劇之後,我們聽到,張建宗局長作出呼籲:「若發現自己有情緒困擾,就要及早尋求協助。」如果,有情緒病的人,可以輕易察覺到自己的病徵,那這些慘劇又豈會接二連三地發生呢?正如有協助抑鬱產婦的社工指,協助她們「唔係等佢出嚟」,而要「主動地」透過家訪才能預防慘劇發生。因此,事後的官式說話,有時候實在是可免則免的。
其實,未能預防一宗接一宗的慘劇,並不是前線員工的責任,因為據我的接觸向了解,他們已是「做到踢晒腳」。在他們的努力下,其實已挽回了很多家庭、很多生命,問題出於前線的社工人手確實不足!因此,局長要做的不是發表例行公事的官式講話,反而應該承認問題的存在,敢言地代表前線的員工反映人手不足的事實、亦要為社福機構爭取更多的資源,更多的人力物力去防患於未然。
我不止一次向官員提出,「問責」的真正意思,不是向政府的更高層負責,而是直接向市民問責。既然是資源不足,何不理直氣壯地,向上表達不滿?為何明知民間疾苦,仍甘心為「庫房水浸」的政府關水喉呢?難道「慳得錢多」就是能幹?為何沒有一個官員敢為民發聲,做個真正的父母官呢?當然,在官場之內,敢言者或非按官僚程序者,下場有如余志穩當年任社署署長,至退休仍未能「坐正」,故未必人人有此氣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