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個案諮詢經驗裡,40至50歲是大都會女性的黃金離婚期。她們多已擁有獨立的經濟條件,收入甚至比伴侶高,只要能過感情和面子關,便找不到理由勉強維持腐爛的婚姻。
女性的自我成長意識比男性強,當她的步伐跑前了,伴侶還在後方時,還要等他嗎?這是女性的自我醒覺之路。原來婚姻和戀愛以外,還有更多值得她去追求的東西,能更有效地製造安全感和幸福感。20歲不懂,30歲不捨,到40歲後女人已累了,對愛情夠失望了,求等值回報之心也強了,不想再為討好伴侶而委屈自己,不再為怕令伴侶自卑、心理不平衡而壓抑自己的事業發展,想走得更遠,不再怕自己比對方優秀而影響感情關係,覺得不值得為了遷就對方的停步而縛住自己的雙腳。
關鍵詞是「不值得」。
女性在提升生活質素,對生活美感的追求遠遠超過其男伴,她們漸漸發現與其與伴侶對牛彈琴,不如跟品味相投的女性朋友結伴尋樂,趁未老,追求受寵女皇的享受,用辛苦賺來的錢好好回報自己,不等永遠不懂你的男人給你。
我的經驗裡,起碼一半以上的個案都是男方不願意離婚,不是因為感情原因,只是他們不懂經營家庭,丟了家庭也丟了臉。失去能幹的妻子後,連飯到哪兒吃,鞋放在哪兒,何時交甚麼費都不知。不習慣一個人生活的,原來是這些無能中年男。
四、五十歲的女人離婚後,會想再戀愛卻不想再婚了,無謂經歷二次傷害。而淨身出戶的女性也愈來愈多,不想依賴誰,也不想被誰依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