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濫用工廈及貨倉作商業及住宅用途的情況日趨嚴重,日前地政總署高調執法,收回屯門兩個違反地契條款的工廠單位的業權。筆者估計此舉是希望對猖獗的「水貨活動」及其他工廈違規個案起阻嚇作用。
香港輕工業式微,但各種商業及住宅樓面需求不斷上升,有業主及租户將原本用作工業或貨倉用途的單位,改為辦公室、食肆、零售批發、陳列室、迷你倉、教會、診所、娛樂及表演場地,甚至住宅等非工業用途。事實上,有新落成工廈驟眼看確與商業大廈無異,容易令人混淆。而擅自改變物業用途,不但可能違反地契條款,亦會觸犯其他相關法例,準買家及租户要小心查證地契及入伙紙的准許用途,以免日後被撿控。要合法改變工廈用途,業主應委託專業人士代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在符合所有相關法例,並獲地政總署批出臨時豁免或不反對通知後才可進行。不過,基於安全及其他因素,不是任何用途的申請都會獲批。
作者為永利行測量師有限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