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了一宗命案,受害人是一名以酷刑聲請,拿取行街紙的女子。這個案件如何仍在調查當中,不過受害人的身份,卻勾起了我一點感受。我想起約兩年前,應一個協助酷刑聲請難民的組織邀請進行了一次探訪,地點是佐敦渡船街的高速公路橋底。
那天晚上,我們跟幾個立法會同事,跨越了幾線行車道,到達了中間一個橋底的位置,穿越了鐵絲網後,進入了探訪地點——一個住了十多個露宿者的地方。近日,一對骯髒的手,在網上引起了不少討論,之不過,如果有到過這個橋下的地方,在橋下的每一處,惡劣之程序何止百倍!
在這個地方,當中大部分是以「酷刑聲請」名義,申請行街紙的難民。他們跟我們及傳媒說出自己的故事,細說了來港的原因,記得有位南亞裔的男士,提起以往的惶恐生活,說到現在的生活環境,不禁流下了男兒淚。他們在香港沒有任何收入,沒有支援,故只能在橋下露宿,虛耗著人生的光陰,無了期地等著,一個未知是好是壞的結果。
社會上就是有這些被忽略的問題存在:當我們駕車飛快地經過橋底時,我們忽略了這些人;當我們在隔著幾條行車線的行人路走過時,我們也忽略了;當有人想關注問題,想提供協助,將問題引向社會,期望得到正視的時候,很多人卻選擇眼不看、耳不聽,寧願讓問題一直沉沒在黑暗之谷底之中,讓身處黑暗的人永遠活於黑暗……只要一直沒有人提出來,就當作沒有問題發生。我們的社會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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