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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17:03:00

【修例風波】5青年認非法集結分別判囚4個月或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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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年認非法集會分別判囚4個月或入教導所。(資料圖片)

5青年認非法集會分別判囚4個月或入教導所。(資料圖片)

5名分別19至25歲的青年,被控去年6月9日在立法會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5人早前承認控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刑期,其中3人被判監禁4個月,另外2人被判入教導所。

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當日的非法集結雖然是和平,但規模並不小,根據過往案例,只要非法集結有暴力行為出現,就已超越界線,現時有愈來愈多大規模集結情況,法庭須維護公共安全,不認為社會服務令是合適,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5名男子為19歲梁展恒、20歲周啟龍、23歲葉展鵬、25歲王樹恒及24歲張梓熙。梁展恒及周啟龍被判處入住教導所,他們將申請刑期,餘下3人以9月為量刑基礎,被判入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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