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因應本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有於3月23日至5月2日到期的繳付稅款、提出反對及暫緩繳納暫繳稅申請、提交報稅表或其他資料等事宜的限期自動順延至5月4日。
局方又說,鼓勵市民使用電子服務處理稅務事宜,或以郵遞方式將文件送交稅務局,相關電子服務可瀏覽局方網頁(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而局方會檢視情況,有需要時再宣布稅務事宜。
稅務局表示,因應本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有於3月23日至5月2日到期的繳付稅款、提出反對及暫緩繳納暫繳稅申請、提交報稅表或其他資料等事宜的限期自動順延至5月4日。
局方又說,鼓勵市民使用電子服務處理稅務事宜,或以郵遞方式將文件送交稅務局,相關電子服務可瀏覽局方網頁(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而局方會檢視情況,有需要時再宣布稅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