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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14:19:00

【理大衝突】哈薩克籍浸大生涉企圖縱火脫罪 官:警員供詞不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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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籍浸大生涉理大衝突中意圖縱火脫罪,法官指,警員供詞不穩妥。(資料圖片)

哈薩克籍浸大生涉理大衝突中意圖縱火脫罪,法官指,警員供詞不穩妥。(資料圖片)

理工大學去年11月爆發衝突,一名19歲哈薩克籍浸大學生被指在尖沙咀企圖向警員投擲汽油彈,他否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經審訊後,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脫。

法官沈小民在判辭中解釋,兩名警員供詞不穩妥及互相矛盾。首名證人署理警長承認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被告,反映他當刻不認為被告行為構成企圖縱火。署理警長在被告背包找到護目鏡和頭巾,及後才由另一名警員在背包內搜出打火機,但控方並非指控被告使用該打火機。署理警長將被告背包交出前先曾檢查一次,沒有發現打火機。但後來接收背包的警員卻指,他曾從對方手上接受一部橙色打火機。既然控方打算以企圖縱火罪起訴被告,警員應知道打火機是相關證據須檢取為證物,但無曾經嘗試在現場尋找打火機。

19歲被告NUKPI ABILKAIYR被指於前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企圖向警員投擲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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