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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04:30:00
日報

再惹關注 英議員去信內政大臣予BNO居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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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再度引起持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港人應否獲英國居留權問題,英國御用大律師弗朗斯曼(Laurie Fransman)指給予持BNO港人居英權並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有執政保守黨議員已去信內政大臣彭黛玲,要求重新檢視有關問題,並給予持BNO港人居英權。

在周日香港反對港區國安法示威中,示威者的標語指《中英聯合聲明》已死。 (美聯社)

在周日香港反對港區國安法示威中,示威者的標語指《中英聯合聲明》已死。 (美聯社)

BNO持有人有權逗留英國最多6個月,但不會自動成為公民,也不能在當地工作。英歷任內政大臣一直堅持若給予港人居留權,或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諒解備忘錄,而諒解備忘錄將持有BNO港人列為新類別英國公民,只有在97年回歸前的港人才可享有。國籍法專家弗朗斯曼最新指出,「英國國籍法自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不斷演變,包括擴大居留權至BNO等『英國國民』以符合國際法的要求」。內政部也常引述08年工黨政府時任檢察總長高仕文指居英權違反諒解備忘錄之說,高仕文已去信彭黛玲要求停止找他作「藉口」,他從未作出有關判斷。高仕文指聯合聲明無提及BNO地位,但英國發出的諒解備忘錄有,惟中國政府收到後從未簽署或同意,他認同諒解備忘錄拒絕居留權,但這不會永久束縛英政府日後內政決定。


議員:拒絕給予出於政治外交理由
保守黨議員西利(Bob Seely)和艾哈邁德(Imran Ahmad)率一群黨內議員,促請政府釐清給予BNO居英權並不存法律障礙,拒絕給予純粹出於政治或外交理由。兩人又去信彭黛玲稱,基於香港情況不斷惡化,法治持續被侵蝕,他們促請政府考慮檢視其對BNO的立場,又指港區國安法的立法,代表《中英聯合聲明》已死,有必要重新檢視。西利稱,若在持BNO港人有需要時,其他國家較英國早一步援手,將令英國名聲蒙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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