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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4 18:00:00

新冠疫苗|德州醫院以解僱迫打針 逾百員工告違法遭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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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的侯斯頓循道衛理醫院。(路透社)

案中的侯斯頓循道衛理醫院。(路透社)

美國德州侯斯頓循道衛理醫院(Houston Methodist Hospital)100多名員工控告院方以解僱作威脅,要求他們必須接種新冠疫苗,聯邦法院法官周六駁回訴訟。

興訟的117名員工在入稟狀指出,院方的要求不合法,因為目前可用的新冠疫苗僅獲得美國衛生當局緊急使用授權,儘管這項授權已為數以百萬計美國民眾接種疫苗排除障礙。據悉,該醫院設下期限,要求員工在6月7日前證明自己已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否則將面臨解僱。

路透社報道,本案主要原告、於該醫院任職護士的布里奇斯(Jennifer Bridges)在入稟狀指,若她因為拒絕接種疫苗而遭解僱,應被視為非法解僱。她亦指出,目前的新冠疫苗屬實驗性質,具危險性。

法官:醫院要求符合公眾利益

聯邦法院法官休斯(Lynn Hughes)周六頒布裁決,指出新冠疫苗的安全性不是爭議點,德州法律只保障員工不會因拒絕做違法行為而被解僱,與訟醫院對員工的要求是符合公眾政策。

休斯在5頁判決書中寫道:「侯斯頓循道衛理醫院試圖盡本分拯救生命,不讓人們染疫。這是一項讓員工、患者和家屬更安全的決定。布里奇斯可以自由選擇接受或拒絕接種新冠疫苗。若她拒絕,只需到其他地方工作即可。」

布里奇斯把沒有接種疫苗後所面臨的解僱威脅,比喻作二戰時猶太人大屠殺期間的強迫醫學實驗,對此法官休斯予以斥責。她在判決書中指:「將注射疫苗的要求比作集中營的醫學實驗,應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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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就業委員會:員工在特定條件下可不打針

院方發聲明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批評員工這次興訟是「輕舉妄動」,並指至今24,947名員工已遵從院方要求。

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上月表示,美國公司可批准員工在特定條件下豁免接種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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