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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16:01:00

港區國安法|壹傳媒張劍虹羅偉光續還柙 押至9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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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左)及羅偉光(右)須繼續還柙,案件押後至9月再訊。(資料圖片)

張劍虹(左)及羅偉光(右)須繼續還柙,案件押後至9月再訊。(資料圖片)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3間《蘋果》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兩人繼續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羅偉光保釋,並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並與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等4人的案件一同審理。張劍虹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59歲被告張劍虹、47歲被告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根據《國安法》第29條,違反者可判監3至10年,罪行重大的可判入獄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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