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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11:25:00

港區國安法|鄭若驊:《國安法》違反「無罪推定」屬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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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批評《港區國安法》違反《普通法》的「無罪推定」說法荒謬。(資料圖片)

鄭若驊批評《港區國安法》違反《普通法》的「無罪推定」說法荒謬。(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案,終院早前拒絕其保釋,指《國安法》要求的保釋門檻更高,其後法庭又稱終院缺乏司法管轄權,裁定《國安法》與香港現行法律不符,有傳媒引用「終院缺乏司法管轄權」的說法,指《國安法》保釋規定當疑犯有罪,違反《普通法》的無罪推定。律政司長鄭若驊在報章以題為《正確理解〈港區國安法〉有助釋除疑慮》文章,指媒體批評《國安法》違反《普通法》的「無罪推定」一說荒謬,全無憑據,強調《國安法》就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加入嚴格的保釋門檻,並沒有否定「無罪假定」。

鄭若驊又說,媒體斷章取義,只用一句說話概括《國安法》「乃中央為香港『親自立法』」,而批評終審法院以「缺乏司法管轄權」為理由,沒有審理一名被控人遭扣押「是否違反《基本法》賦予的人權」。她說,法庭判辭已清晰說明《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保障及尊重人權並堅持法治價值,亦有清楚規定根據香港法律所享有的人權及基本權利須予以尊重及保護,清楚列明「假定無罪」的原則及其他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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