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法定產假由現時10個星期,延長至14周,新增的四周產假,薪酬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可獲補貼上限由36922元提高至8萬元。
草案以54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獲得通過。草案亦建議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僱員,可獲得產假。當局預計措施年底實施,明年上半年起向僱主發還有關額外薪酬。
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法定產假由現時10個星期,延長至14周,新增的四周產假,薪酬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可獲補貼上限由36922元提高至8萬元。
草案以54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獲得通過。草案亦建議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僱員,可獲得產假。當局預計措施年底實施,明年上半年起向僱主發還有關額外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