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子涉與19宗網購騙案有關,訛稱已向賣家匯款,以騙取平板電腦、電話、遊戲機等高價貨品,總共涉款13萬元,今早被警方以「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拘捕。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下午交代案情指,19宗騙案發生於去年10月3日至今年8月8日期間,疑犯看準受害人透過社交媒體放售高價值產品,包括平板電腦、電話、遊戲機等,再相約當面交收,期間疑犯會主動以手機出示假的入數截圖,待交收過後,受害人才驚覺被騙。
網購騙案受害人包括學生
19宗騙案遍布港九,港島佔8宗、東九龍佔5宗、西九龍佔4宗、新界南和新界北各佔1宗;19名受害人涉15男4女,年齡由18至54歲,包括家庭主婦、學生,每宗損失由500元至逾1.7萬元不等。行動中警方檢取一部手機,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莫子威表示,今次騙案手法並非新鮮事,強調「橋唔怕舊,最緊要受」,呼籲市民切勿掉以輕心。他建議市民網購時應以現金交收,或相約自動櫃員機即場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