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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10:05:00

鄭若驊:《反外國制裁法》納《基本法》附件三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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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目前言之尚早。(資料圖片)

鄭若驊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目前言之尚早。(資料圖片)

消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17日至20日召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會將內地《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及澳門實施。律政司長鄭若驊接受報章訪問,表示她日前訪京期間,有就《反外國制裁法》與內地部門交流法律觀點,她呼籲外界毋須對法例過分憂慮,希望外界能夠從國家層面去看,強調是否把有關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目前言之尚早。

鄭若驊接受《經濟日報》和《南華早報》的訪問指,《反外國制裁法》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引起本地銀行界關注,她強調不要過分憂慮,若然有國家對其他地區實施所謂「制裁」,不符合國際法層面,其他國家亦可以作出相應合乎比例的反制措施。

被問到《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會直接實施或經本地立法,以及法例第十四條列明「不配合反制的法律責任屬民事或刑事」時,鄭若驊未有正面回應,指目前對條文的理解仍處於早期探索階段,適時會就具體操作和實行進行講解。對於有人認為內地將全國性法律納入附件三在港實施已成趨勢,鄭若驊直指有關說法是「絕對錯誤」,稱《基本法》第十八條列明,當涉及外交、國防等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事務的法律,可列於附件三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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