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1-06-11 13:56:00

陳兆愷:坊間翻譯「三權分立」存誤

分享:
陳兆愷 (左四)稱坊間翻譯「三權分立」存誤。(中總婦委會圖片)

陳兆愷 (左四)稱坊間翻譯「三權分立」存誤。(中總婦委會圖片)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今日出席一個論壇時稱,坊間將"separation of powers"翻譯成「三權分立」,普遍存有誤點,涉及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是否分工合作,抑或權力對抗,而且同時混淆三權的職能和權力。

相關新聞:臨別贈言 馬道立稱任內未受壓 避談三權分立 強調有司法獨立

陳兆愷續指,三權分工的概念涉及職權分配、互相監察和制衡原則,目的為預防濫用權力,而《基本法》亦清楚規定香港的架構為行政主導。他續指,司法獨立是司法機關獨立於行政和立法機關,法院審判程序和判決不受其干預,對維護法治、彰顯公義甚為重要,但強調法院不能凌駕行政和立法機關。

曾撰「權力分立」講義已下架

翻查報道,教育局曾上載陳兆愷於2011年一個由該局舉辦的研討會的講義,其中以「權力分立(或稱三權)」形容香港法治制度,但報道刊出後,該份講義已下架。教育局當日回覆傳媒稱,有關簡報已是多年前資料,負責人員年前已將簡報從網站中移除,但不排除其超連結仍一度殘留在互聯網。陳兆愷於該份講義指,三權職能的分工取決於不同國家的政治架構或司法權限,關鍵在於能否互相制衡,而法治的穩固程度取決於制衡機制的成效。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