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長陳茂波公布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5,000元電子消費券安排,當中估計惠及720萬人,涉款360億元,凡在本月18日(今日)或之前年滿18歲在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均可申領,最早可在8月1日領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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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方法可在政府網站或以書面形式登記,當中以政府網站的電子登記方式最快,市民可透過四個儲值支付工具領取消費券,包括八達通、支付寶香港、Tap&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發放,其中八達通會分3期發放,首兩期各2,000元,在7個月使用期內用盡4,000元後,就會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其餘3種支付工具就會分兩期發放,分別是2,000元及3,000元,使用期5個月。
適用本地交通費開支 不可兌換現金
電子消費券可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業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以及本地交通費開支,但不適用於繳交政府及公共費用,包括稅項、停車咪錶、水電費、政府資助的教育開支等,亦不可以購買保險等金融產品,亦不容許捐款和兌換現金。
透過八達通申領電子消費券的市民,可在港鐵站內的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便利店,及惠康超級市場所有分店拍卡領取;選用支付寶、Tap&Go及WeChat Pay的市民就可以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將電子消費券存入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