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1-01-14 04:30:00
日報

促換走黃色口罩因帶政治訴求字樣 法官︰不想法庭變宣洩政治訴求場所

分享:

牛頭角淘大商場前年9月有市民揮舞國旗和唱國歌,被政見不同人士施襲,期間3人受傷,當中一名女子失去三顆牙齒;涉案4名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和非法集結共5罪,被判囚19至20個月。法官練錦鴻日前要求法庭內3名戴黃色口罩人士,更換口罩後才可進庭惹爭議,他昨於判刑時主動回應安排,稱他不欲法庭成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所,強調法庭對任何顏色、款式或服飾均一視同仁。
 

練錦鴻

練錦鴻

案件昨再在區域法院開庭,法庭書記提醒在場人士,若有人佩戴了寫有英文字的黃色口罩,法庭可提供口罩更換,若不願更換,可到視像庭觀看聆訊的直播。昨日聆訊未有人在庭內戴黃色口罩,視像庭內則有兩名旁聽人士戴黃色口罩。昨戴上黑色口罩的練錦鴻判刑時亦特別作解釋,指他的做法只是不想法庭成為宣洩政治訴求的場所,故要求有關人士更換寫有政治訴求字樣的黃口罩,強調此舉與口罩顏色及政治取向無關,亦並非對顏色所代表的政治訴求作價值判斷。 

他又指,作為香港市民,理解當日群眾出現訴求及憤怒的背景,但作為法律工作者,其職責是考慮控方的指控是否達致毫無合理疑點,法庭判刑時亦不會考慮被告或他人的政治取態。 


專業記者不會故意犯法
練官早前稱案發影片中穿黃背心、持鏡頭的人阻擋事主離開,「構成暴動嘅一部分」,他判刑亦表示,接納新聞自由屬文明社會不可缺失的部分,記者報道事實真相可防止有人濫權、支持弱勢,亦能協助法庭了解事發經過。但就今次案件,他留意到數名穿反光背心、上面印有「記者」或「PRESS」字樣的人用攝影器材錄下涉案場面,他們部分人選擇在事主和施襲者之間出現,更有4、5人圍成半圓形,令兩名事主去路被堵塞。雖然他相信專業的新聞工作者不會故意犯法,但畫面有「令人誤會之處」。

Ad Block


官斥大規模欺凌冷眼旁觀拍照留念令人震驚 
4名被告分別石朗天(28歲,地盤工)、劉耀聰(31歲)、陳啟賢(35歲)及陳瑞泉(35歲,廚師)。首被告承認1項傷人及2項非法集結罪,其餘3名被告各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練官指,今次案件是大規模的欺凌事件,4名被告由於認為事主「非我族類」,或涉偷拍示威者,向事主施以恐嚇及暴力,而案中最令人震驚的是多人冷眼旁觀,更有人拍照留念。練官稱,被告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大前提下,法庭判刑應收阻嚇之效。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