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透露將檢視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包括把《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預計明年中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可測試使用。
文件提到,按現行機制,所有學歷要求為完成中學或以上的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都要參加《基本法》測試,而局方於今年8月已將測試合格定為入職條件。而為確保公務員對《基本法》及《國安法》有一定認識,計劃在考核加入《國安法》,令測試「更符合公務員職位要求」。
局方稱,相信更新後的《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能進一步鼓勵有志加入公務員團隊的人士積極學習並深化對《基本法》和《國安法》的認識,預計新的考核內容可以自明年中的《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