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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04:30:00
日報

參與前年831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李卓人楊森認罪 下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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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李卓人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被控前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區域法院(圖)昨審理,3人在開審前認罪;而李卓人和楊森在庭上稱認罪,但不認錯。法官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李卓人及楊森獲准以1千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李卓人︰歷史將判我們無罪
黎智英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柙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李卓人及楊森到庭應訊,案件昨早在區域法院開審,原預計審訊7日,但3人在開審前承認控罪,因此將毋須審訊。李卓人承認控罪時稱「我認罪但我沒做錯,歷史將判我們無罪」。

控方之後讀出雙方同意案情,指民陣於前年8月8日向警方申請8月31日舉行遊行集會,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並駁回上訴。有人發起案發當日「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指宗教遊行毋須通知警方。警方之後已澄清相關遊行不獲豁免。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求情時表示,73歲的黎智英是受人尊敬的成功商人,對本港經濟有重大的貢獻。他在案中並非帶領角色,亦沒有參與暴力行為,當日的活動事實上也是和平地進行。

楊森指,承認控罪,但不認錯,亦不求情,並認為每個人應有言論、集會等自由;他形容「國安法立法、人大修改本港政制令香港民主進程大倒退」,認為示威遊行應要繼續,要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維持香港的核心價值。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求情時則指,案發全程少於1小時,全程和平非暴力,並較周庭包圍警總案例的時間短,且未造成任何人受傷,過程絕對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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