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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 04:30:00
日報

合約糾紛拒賠72萬 海航陳峰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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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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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屢傳財困的海航集團,因涉合約糾紛被判向原告賠償逾72萬元人民幣後,未有在限期前履行賠償,前日被西安市碑林區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即海航及海航法定代表陳峰(圖)不得坐飛機頭等艙,不得幫襯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打高爾夫球,子女亦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海航聯合創辦人、董事長王健前年7月月在法國意外跌死後,海航董事長一職由另一創辦人兼主席陳峰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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