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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04:30:00
日報

國家安全 曾質疑港區國安法損港法治 夏博義:一直認同合法及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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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履新時,曾質疑《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早前又評論818及831兩案判刑過重後,被中聯辦發言人指責散布歪曲言論「公然為違法者張目」。夏博義接受傳媒專訪時澄清,指自己一直認同國安法「合法及必需」,僅認為部分條文需要斟酌;又曾去信英國大律師公會,斥英國無理要求英籍法官總辭本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強調自己並非「反華政客」。
 

夏博義表示,「自己一直認為《港區國安法》屬合法及必需」,綜觀大部分國家亦有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只是大律師公會認為國安法中第60條——有關免除駐港國安公署人員行為受到法律挑戰的可能有需要修訂,故公會有責任研究條文並建議修改,相信將來會向政府提交修訂建議書。


去信斥英國向終院施壓
中聯辦發言人曾勸大律師公會,「不要在政治化道路上越走越遠」,夏博義澄清公會並非政治組織,只是由捍衛法治的大律師組成,自己亦已於上任後向英國自民黨申請退黨,現已與英國沒有任何政治聯繫,認為當中有誤解。他又指,英方曾向本港終院施壓,要求10名英籍法官總辭,為此曾去信英國大律師公會,表明本港法律制度完善,若於事後辭任主席會危害相關法官的形勢。


夏博義又指,繼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前,已提醒一旦暴力示威持續,將對本港經濟、自由、生活方式等,「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一直呼籲反修例的示威者「不要繼續損害香港」。他又表示,中港最大分別在於「法治」,即使發表親中意見亦不應被另一方毆打報復,反之香港警察亦不應向和平示威者使用胡椒噴霧、催淚彈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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