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女婿的離島區議會主席余漢坤,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漏報租用選舉車輛的2,800開支,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修改申報表,並要求法庭豁免他受罰或被取消議員資格。高院法官高浩文今日(11日)頒下判詞,接納本案由申請人疏忽引致,並行使酌情權批准他於14天內修改申報表中的錯處,但下令他支付1.2萬元訟費。
申請人為余漢坤,答辯人為律政司長。判詞提到,余漢坤於2019年當選後,於年底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之申報書及聲明書」,直至去年2月接獲選舉事務處通知,指稱他申報選舉使用兩輛車時有遺漏,只申報「汽油開支」,但無申報「租借費用」。
余漢坤:助理負責填寫申報
余漢坤去年5月入稟要求法庭准許他修改申報書,申請人書面陳辭指出,余委託助理填寫申報,當時他深信車輛是免費借來,後來才得知花費2,800元租用;律政司則反駁,申請人同樣有責任確保資料無誤。
判詞提到,不認為余漢坤有刻意隱瞞費用,加上金額款項並非龐大,故接納申請方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