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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8 06:00:00

徐家健 曾鈺成 妙論公私合營增建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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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辦的「土地大辯論」已進入尾聲,由《am730》舉辦的第二場「土地小辯論」,亦將於本周四假尖沙咀麼地道南洋中心舉行,歡迎市民參與及發聲。不過,在「土地小辯論」前夕,除家健教授率先請來曾鈺成先生,於「土地小小小辯論」中探討如何盡快增加土地興建公屋,以緩解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

 

徐家健教授(左)及曾鈺成(右)希望可釋出更多地興建公共房屋,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

徐家健教授(左)及曾鈺成(右)希望可釋出更多地興建公共房屋,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

徐:徐家健   曾:曾鈺成


徐:於第一場「土地小辯論」前,雷鼎鳴教授曾以經濟學角度回答我分別就供應和需求的兩條問題,是次我亦想先問一條與需求相關的問題。有意見指其實不用辯論,只要一天不暫停每天150個輸入新移民名額,不取回主導權,就算如何討論亦沒有意義,以政治角度看,你認為去討論供應是否有需要?

曾:首先從現實來說,先不說那150個名額,特首林鄭月娥已多次重申,這些來港人士基本是家庭團聚,即父親與小朋友居港,是否真的可以禁止母親來港?就算今後真的不再批准家庭團聚,但現實是已有很多人住劏房、居住環境惡劣,輪候公屋最快也要5.3年,故就算以後真的暫停新移民政策,土地和房屋供應仍是不足。所以不能說沒有供應問題,確實過往有若干年我們沒有新土地供應。 

徐:即就算不考慮新移民問題,都是有需求問題?

曾:確是有需求問題,更別說要改善居住環境,因香港人的平均居住面積比很多其他城市細小。

徐:所以很奇怪的是政府於提出增加土地時,並沒考慮港人想「住大啲」,如將這因素加入考慮,所需的新土地會更多。

曾:其實社會不斷變化,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如我們截停新移民政策,老化比例會更大。而長者的住屋需求與年輕人不同,當子女日漸成長,老一輩便需要搬開。

徐:我有另一個與需求有關的看法,經常有人說本港新增人口大多不是本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我認為因居住環境擠逼,年青一代即使結婚亦不打算多生子女。就算想增加出生率以維繫本土文化,無奈土地不足,年輕人不敢結婚,又或婚後要分居,情況實在不理想。 

曾:生育率低受很多不同因素影響,我剛到新加坡考察,當地政府相當照顧年輕一代,如兩人註冊結婚,可以加快獲批組屋。故當男子向女朋友說要「一齊申請組屋」,便代表向女友求婚。然而即使結婚後已有3房的組屋單位,仍有不少當地的家長投訴新一代不肯生孩子,他們情願養寵物也不生孩子,所以影響生育的因素很複雜。當然你的意見亦很正確,我亦曾遇過婚後需要分開居住的案例,所以這些問題有待解決。

徐:回說供應問題,剛才你提到新加坡組屋的例子,而坊間亦有其他人提到,新加坡的做法並非公私合營,而是由政府主導,去規劃。但香港的情況則不同,因應本港的實際情況,公私合營不單可以考慮,而且更要幫政府和社會想出可行方法,使公私合營實行可增加效率,你對此有何意見?為何香港不能抄新加坡?

曾:其實首任行政長官於新加坡取經回港後,推出八萬五政策,希望大多數港人擁有自己的物業。新加坡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立國時,已將人人有屋住作為重要施政方針。而當地第一批組屋亦是出租屋,其後很快便推出居者有其屋。我曾留意施永青先生曾提過,香港與新加坡的主要分別在於供應,新加坡人亦要排隊抽籤買居屋,但他們是6位抽1位,最長亦只需等4年便可以買居屋,故現時已有七成半家庭擁有1間組屋。

組屋政策所以成功是因新加坡發展初期,政府已收回大多數土地,再加上填海,故有大量土地興建組屋。而十分抱歉香港已錯過最佳時機,即使香港有土地收回條例,但規定要公共用途。況且現實亦不可能將所有土地建公屋,因不能滿足市場需要。如政府將從發展商回收的土地拍賣,恐怕會惹來司法覆核案。時至今日,新界有不少可發展的土地由私人發展商持有,故小組建議公私合營,會被人批評利益輸送。問題是地主是私人發展商,政府有意用條例收回土地,單就補償問題已「有排拗」!

徐:以前有官司就算可說是公共用途,但怎樣才是合理賠償?官司亦有排打。

曾:對發展商而言,如政府不批改變土地用途,地產商便沒有業績可言。如可以成功改變用途,但必須撥出相當比例供政府興建公共房屋,便可紓緩公屋荒的問題。

徐:有人指在現時制度下,發展商不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有囤地之嫌。但發展商則否認指控,認為因政府問題所以未能成功,那為何合作可以加快進度?

曾:未能更改用途的主要問題在於申請補地價所引發的爭拗,隨時可長達十年八載。我們理解政府的角度,因公務員最怕被指利益輸送,故情願「賴」發展商囤地,也不會降低補地價標準。再者地產商和各界都會相互監督,故要避免出現厚此薄彼的誤會。其實很難訂定客觀的賠償標準,大家也是靠「估」,所以形成膠著。小組商討後認為對社會最大利益是釋放的土地可以興建公共房屋(公屋/資助房屋)。對發展商而言,雖然自己發展私樓仍需補地價,但補地價可以加上一半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雖然可能仍有爭拗,但如公眾可以清晰知道興建公屋的數量,大家會更易接受,故我們很希望看到成功案例。

徐:最少可真正讓市民受惠。

曾:大家不必再作無謂爭拗。如當達成協議後,最終土地仍然是興建豪宅或納米樓,市民未能得益當然會反對。但如有成功案例讓民因釋放土地建公屋而受惠,情況會截然不同。

徐:最少可減少對發展商的反感,亦會對政府更有信心,故希望朝這方向發展。

 

土地小辯論 第2場      

日期:2018年8月30日(四)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地點:九龍尖沙咀麼地道75號南洋中心二座3樓      
免費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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