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展停車場時租泊位被揭涉違反地契條款,出租予街客牟利!《傳真社》報道,領展旗下192個停車場,沒有按地契要求租予指定人士使用,反而推多項優惠吸引「街外客」租用,推算有14,500個泊位獲利,領展亦因而避過向政府繳交短期豁免費,估計每年涉1.63億元。領展回覆稱,一直嚴格遵守地契及公契要求。
《傳真社》翻查192個領展停車場的146份地契資料,發現泊位主要供私家車泊位所屬地段上建築物的住戶,以及其真正賓客和訪客使用。《傳真社》於上月曾到天水圍天盛停車場視察,停車場閘口亦貼出「只供屋苑住戶、其訪客使用」告示,然而,泊車人士並非只來自天盛苑,並抽查其中泊入停車場的116輛車,當中有一半共61輛車的登記住址並非天盛苑或是其他地區。停車場職員更明言,「只要有空位,任何人士都可以泊車。」
東涌逸東邨停車場推出「長期停泊優惠」,亦涉違反地契。逸東邨的地契列明,業主須提供1,753個私家車泊位予地契範圍內的屋邨住戶、佔用人及其真正賓客及訪客。大律師何旳匡估計,優惠旨在吸引外遊人士,將車輛泊在該停車場,認為有關優惠或違反地契要求。
每車位豁免費1.1萬元
現行政策下,如領展擬將轄下停車位出租予非當邨住戶使用,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規劃許可,並向地政總署繳交短期豁免費申請短期豁免,惟費用的計算方法則從未公開。《傳真社》按照早年發生類似停車場涉違反地契的情況估算,每個車位豁免費為11,290元,以1.45萬個時租車位來計算豁免費,每年領展可避繳1.63億元。
領展回覆本報稱,一直嚴格遵守地契及公契要求,在可行情況下已盡力核查及要求停車場使用者提供證據,符合地契規定。曾有個案因使用者不屬於地契所指的屋苑住客,但為協助該名傷健人士,特別申請豁免並承擔費用,可見恪守有關法律規定。地政總署稱,各相關分區地政處會嚴正跟進調查事件,並視乎需要徵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