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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06:00:00

哭鬧就打 台南狠母虐死歲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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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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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月內第三宗虐兒案,台南一歲半姓李女童(上圖)周二晚疑因哭鬧打翻牛奶,被17歲姓薛單親母親(下圖)虐打致昏厥,惟未獲即時送院治理,反被帶去唱K長達3小時,結果返魂乏術。醫院方面發現女童全身都有新舊瘀傷及結痂傷口,解剖後更發現其顱內出血,疑是被抓頭撞牆或地面造成,警方介入調查,薛女、與其同住的堂姐夫婦及姓李男友人,皆承認施虐,4人被落案起訴殺人罪,其中薛女昨晚被判入收容所,其餘3人仍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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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媒報道,薛女無業,與女童生父結婚約1年,就於去年9月離婚,並取得女童撫養權,之後因不願受母親管教,暫住堂姐家。女童由涉案4人輪流照顧,但4人均相信女童因「撞邪」而經常哭鬧,不讓其在夜晚睡覺,還動輒對其虐打,案發當日清晨已將女童毒打一頓,惟傍晚女童又哭鬧並打翻牛奶及護膚品,薛女遂以「不求人」狠打,直至唱K後回家途中,才發現女童情況有異,將其送院。

報道指,4人向警方供稱,只要女童哭鬧,「就是用打的希望她不要哭」、「應該有時候各自(打),有時一起打(女童)」。至於警方在4人住處搜獲幼藤條及塑膠管等疑似兇器,4人均否認用以施暴,只承認用不求人。


修法後可判囚終身
根據台灣衛福部資料,去年頭三季共有3,046名18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受虐,其中504人未滿3歲,而整體有12人受虐致死;施虐者有2,972人,其中(養)父母達2,350人,同居人則有127人。法務部昨表示,去年底已提出修訂《刑法》,增加「凌虐幼童致死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相關草案仍有待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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