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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06:00:00

涉收八千蚊運千萬元可卡因 3港青曼谷人贓並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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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港人捲入跨國運毒案。泰國海關前日在機場入境關口截獲3名港青,涉將價值5,000萬泰銖(約1,100萬港元)、重12.3公斤可卡因從巴西帶入泰國。據知3人各收取8,000港元酬勞作「跑腿費」,至於僱用他們的主腦「明姐」,原定於當地一間酒店「接貨」,惟早於3人被捕前已逃之夭夭。據悉,泰國將與香港警方繼續合作拘捕在逃者。

據泰國傳媒報道,泰國毒品調查局及海關於上周六(3日)接獲香港警方情報,指有數名港人企圖從巴西運毒入境泰國,再轉機返回香港,冀泰國執法部門協助。結果泰國執法人員在曼谷素旺納普國際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埋伏,於前日下午12時半,截查入境的3名港人時,從他們行李暗格搜出價值5,000萬泰銖(約1,100萬港元)、重12.3公斤可卡因,並將他們拘捕。

 

3名19至24歲青年被泰國警方拘捕。(網上圖片)

3名19至24歲青年被泰國警方拘捕。(網上圖片)

女主腦疑聞風先遁
被捕的兩女一男,分別是Fong Yee Ting(19歲)、Tung Wing Yan(22歲)及Yau Kit Long(24歲)。網上相片看見3人持有特區護照,其行李箱已被清空。據報,他們均承認受聘於名叫「明姐」的港人女子,並各收取8,000元酬勞運毒,「明姐」原定會在曼谷市中心一間酒店接貨,但當警方趕赴該酒店時,疑「明姐」已接獲消息聞風先遁,提前返港。
據悉,泰國將與香港警方繼續合作冀拘捕在逃者,至於香港警方將有何部署跟進事件,發言人僅稱不作評論。香港入境處稱,已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泰國大使館了解情況。入境處至今接獲部分當事人家屬求助,並已按當事人家屬的意願提供可行協助,入境處會繼續與當事人家屬、公署及大使館保持密切聯繫,跟進事件。根據泰國法例,可卡因屬第二類毒品,製造、入境或出口,可被判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終身監禁,以及罰款200萬至500萬泰銖(約45萬至113萬港元)。

勿以為外國執法部門寬鬆處理
對於3人鋌而走險參與跨國運毒,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部分國家如印尼,對販運毒品的最高刑罰為死刑,不會有討價還價的餘地;至於在香港販運危險藥物,最高可判囚終身,如涉事者認罪或可扣減三分一刑期。陸偉雄強調,年輕人絕不應因金錢利益而犯事,更勿以為外國法例及執法部門會寬鬆處理犯事「旅客」。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稱,港方與泰國有簽訂協議,若港人在當地法院完成審判後,可返回香港服刑,但要處理有關手續動輒數年。他又指,現未正式接獲被捕者的家屬求助,仍需時間了解事件。

桌上放了3本特區護照。

桌上放了3本特區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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