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行政長官已按《港區國安法》規定,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了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此外,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亦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而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出任命。
政府表示,行政長官已按《港區國安法》規定,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了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此外,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亦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而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出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