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19-08-22 11:51:00

【逃犯條例】梁繼昌:警員處理公眾事件應展示委任證或編號

分享: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連串反修例運動已持續兩個多月,警方的執法手法備受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指監警會審視工作範圍伸延至7月2日以後。監警會前委員梁繼昌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有警員執法時不展示委任證,甚至有警員不穿制服,甚至「穿著一些古靈精怪的服裝」現身衝突現場。他認為,假如是飛虎隊等隊伍,處理悍匪或恐怖分子,隱藏身份是合理,但處理公眾事件的警員,應該展示委任證或警員編號。

梁繼昌又質疑監警會的組成有欠中立,他指出自己擔任委員期間,因他支持「佔領運動」,有聲音要求他與民主黨黃碧雲不參與佔領運動所衍生的投訴,因此他們二人亦避嫌,不處理有關投訴,惟現時可能所有委員都是反對反修例運動,認為應加入一些較中立的社會賢達到監警會。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