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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5:47:00

七一刺警|4港大學生准續保 押月底交區院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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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施襲者。(資料圖片)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施襲者。(資料圖片)

4名港大學生,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施襲者,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等兩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於區域法院再訊,全部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第四被告容頌禧於8月底首次提堂時,原獲批准保釋,但遭律政司提出覆核須還押候訊,一周後法庭裁定覆核失敗,容獲批准保釋;其餘三名被告則於上月底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港大4學生被控兩罪

被告依次為19歲的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20歲的前會長郭永皓、18歲的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及19歲的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均報稱爲學生。宣揚恐怖主義的控罪指,4名被告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交替控罪則指,4名被告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或該等警務人員。根據《國安法》,干犯宣揚恐怖主義罪,情節嚴重者可判處5年至10年監禁,並可判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其他情況則判囚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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