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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04:30:00
日報

下周判刑 5歲童遭虐殺案 求情稱為教好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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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Z和8歲兄長遭生父和繼母虐待,女童最終敗血症死亡,親父和繼母前日被裁定謀殺罪成,繼外婆則2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成。3人昨在高院(圖)求情,父母的代表律師指,二人只想管教子女,但用了錯誤的方法,又指即使在涉案時,家中仍有開心的日子。昨日完成求情,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 
 

29歲男被告、報稱任運輸工人,為案中男童X和女童Z的生父;30歲女被告,為家庭主婦,是兩名稚童繼母,二人謀殺罪成,另各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於開審前已認罪。女被告的56歲母親,即案中兩名稚童的繼外婆,被裁定兩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

法官黃崇厚開庭時詢問控方,是否需要索取X的創傷報告,協助判刑。惟控方透露,X不願再會見心理學家,法官稱尊重X的意願。3名辯方律師亦同意不需要索取男童創傷報告,避免對男童造成進一步影響。


辯稱每項體罰 性質不算嚴重
代表生父的律師指,只就其殘暴對待兒童求情。律師指,生父承認案情嚴重,Z身上有各種傷勢,小兄妹亦曾捱餓數天,為免他人得知子女的傷勢,未有帶兩童求醫,但強調被告以體罰方式,只為培養小朋友的紀律和服從,悲劇發生後醒覺事件的嚴重。律師又指若分開檢視每項體罰,性質不算嚴重,加起來才導致Z的死亡。X挨餓亦無證據顯示因缺乏營養而導致體重過輕,並強調生父已知錯及認罪,望法官給予三分一的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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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的代表律師則稱,她在開審前已承認誤殺,自辯時亦承認須為Z的去世負上責任,顯示她有悔意;就殘暴對待兒童罪,承認案情嚴重,但不屬最壞情況;並重申繼母的動機只是想教好子女,在案發期間,曾提及擔心小朋友的身心健康,顯示被告對女童的關懷,並非刻意傷害或折磨他們。從以前的相片和訊息顯示,他們一家人剛組成時,曾經有過美好的日子。繼母不否認其行為在X身上留下的影響,但認為X所受的表面創傷不算嚴重。法官問到,女童生父和繼母哪一位對案件須負更大責任,兩人的代表律師均表示,兩人是已婚夫婦,難以分辨誰在事件扮演較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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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外婆兩項忽略兒童罪成,辯方求情指,她於08年離婚,12年遇車禍,因精神創傷至今要定時服藥及求診,認為部分藥物影響被告判斷力。但法官反駁無任何證據支持說法。辯方又稱她曾嘗試阻止女兒及女婿的體罰但不成功,亦因怕他們會被捕,無帶小朋友接受治療。在18年被捕後辭去工作,失業至今,案發後,她不能見一直還柙的女兒,亦被禁止見外孫女Y,已是最大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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