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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15:54:00

五成公司聲稱完全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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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2014年修訂《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內有關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條文,規定公司「不遵守就解釋」,於2016年1月1日生效,迄今三年。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昨日發表《香港企業管治調查報告2019》,分析了470家恒生綜合指數成分股公司, 發現有五成公司聲稱完全遵守《守則》,49%表示未遵守但已解釋,僅有1%公司既未遵守亦未解釋。而未遵守的公司當中,相關條文主要是「主席與行政總裁角色應有區分」(32%)以及「董事會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16%)。致同副管理合夥人夏其才指,主席與行政總裁區分有如立法和行政兩權分立,各司其職才能令公司有更好發展。

調查亦顯示,香港在董事會多元化方面仍落後於世界其他地方,恒生綜合指數成分股公司中,女性只佔董事會成員11%,對比其他歐美國家如美國(24%)、英國(28%)、法國(43%)低。而在風險披露方面,有71%公司在年報中披露主要風險,其中主要是市場風險(84%)及財務風險(72%);但在主要風險變化及風險偏好方面,分別僅有11%及7%公司披露。

近年資訊科技進一步融入公司營運,但只有三成公司披露已改善資訊科技系統,僅6%及4%公司宣佈已遵循行業安全標準GDPR及ISO 27001。致同認為,資訊科技對公司業務影響重大,但非專業人士很難評估現有系統好壞,建議聯交所訂立更清晰披露指引,相信會為公司帶來正面影響,同時亦期望香港在董事會多元化方面有進一步進展,為公司帶入更多不同聲音,更好地制定決策及提高企業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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