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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04:30:00
日報

光城者案三人涉違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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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9名成員本周一涉策劃炸彈恐襲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當中3名中學生,包括17歲何裕泓、19歲歐文及15歲男童昨被落案控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恐怖活動罪,並於西九龍法院提堂,3人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主理。
 

控罪指,3人於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其餘5名被捕男女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繼續由國家安全處人員跟進調查。就被捕者中包括一名浸大行政人員,浸會大學昨證實一名職員被捕,校長衞炳江昨發信給員工及學生指,已即時暫停被捕職員職務,校方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又指恐怖主義和暴力嚴重威脅市民安全,甚至社會和國家的安寧和秩序,大學強烈譴責有關行為,強調大學成員亦必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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