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1-04-29 17:43:00

劉德華「被代言」要求收手未果 滬公司侵權判賠60萬

分享:
上海亮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早前搞了個簽約代言儀式,令外界以為劉德華為其代言。(互聯網)

上海亮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早前搞了個簽約代言儀式,令外界以為劉德華為其代言。(互聯網)

明星代言可為企業帶來莫大效益,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偷明星相片為自己公司代言,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內地傳媒報道,上海亮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亮海公司」)早前舉行一場簽約儀式,台上布景版有大大張藝人劉德華照片,發言人聲稱「今天亮海產品進行全方位品牌形象升級,實力派明星劉德華,三代人心目中的男神,他積極正向,是正能量的化身和代表……經過全方面考核,最終雙方達成戰略合作」。在場人士都以為劉德華是亮海公司代言人,未料真相是亮海公司擅自使用劉德華姓名和肖像。

報道指,劉德華及其經理人公司多次要求亮海公司停止侵權,但一直未果,遂入稟起訴亮海公司侵犯肖像權、姓名權及名譽權。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後證實,亮海公司的侵權行為包括在產品、網站、微信公眾號上使用劉德華的肖像和姓名,用作產品宣傳、推廣、銷售,並使用印有劉德華肖像和姓名的海報等來宣傳,公司門口廣告牌也有劉德華肖像和姓名,令公眾出於對劉德華的喜愛和欣賞,選購其產品,並令劉德華喪失使用自己肖像和姓名的商業機會,故亮海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劉德華的肖像權和姓名權。

Ad Block

不過,由於劉德華一方提供的證據,未顯示出亮海公司的侵權行為降低劉德華的社會評價,亦無侮辱性內容,故不構成侵害名譽權。法院判亮海公司須立即停止侵犯劉德華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並賠償劉德華經濟損失60萬元人民幣。雙方均無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上海法院早前審理案件,判劉德華勝訴。(互聯網)

上海法院早前審理案件,判劉德華勝訴。(互聯網)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