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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10:30:00

劏房租管|團體倡優先租住權增至6年 業主憂削保障倡設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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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鄧寶山指,優先租住權增至6年較理想,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憂削保障倡設磨合期。(資料圖片)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鄧寶山指,優先租住權增至6年較理想,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憂削保障倡設磨合期。(資料圖片)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向政府提交的報告建議,建議設劏房「優先續租權」,租期固定2年,期間不得加租,租客應有權續租一次,有4年租住權保障。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鄧寶山在電台節目表示,有優先續租權是重要,應可讓租客續租2次,又認為4年租住權保障未必足夠,增至6年會較理想,讓租戶輪候公屋時可以有穩定居所。

對於小組建議,續租時建議加租不得超過15%。鄧寶山指不太滿意,擔心會為業主製造誘因,加租時「加到盡」,報告又無要求業主負責維修劏房設施,都令租戶感到失望。

本身是小組成員之一,有份經營劏房的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在同一節目指,業主最關心質疑俗稱「2+2」的死約安排,若租客與業主出現問題,卻不能要求終止租約,指業主需要有磨合期觀察租客情況及解除租約,否則可能造成市場混亂。

佘慶雲認為今次建議未能解決「二房東」私下轉租問題,認為應增設「源頭租約」,保障業主與租客雙方利益。不過他相信業主對租金加幅上限無大意見,亦認為無定起始租金是合理,因為單位情況各有不同難以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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