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更新】被告分別是17歲的中四學生,以及報稱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分校任職文員的45歲女子。控罪指,兩人涉嫌去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印刷及派發宣傳港獨傳單,內容提及香港要建國及建立軍隊。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決定將案押後至8月4日提堂,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需要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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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更新】警方國安處拘捕兩人,涉嫌串謀刊發、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今日下午提堂。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罪,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星期日在深水埗及港島西區,分別拘捕一名17歲男子及一名45歲女子,涉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兩人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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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過往亦曾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罪作出拘捕,包括去年9月遭上門拘捕的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